儋州一中领导班子成员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
姓名 |
职务 |
责任范围 |
责任内容 |
朱 树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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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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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学校党政办、高一年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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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问题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教育党委报告。 3、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对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格教育、管理和学校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5、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学校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研究制定符合我校教育实际的发展规划,确保学校稳定可持续发展。 7、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8、负责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干部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9、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10、制定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等。 11、对直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
李 秀 贤 |
副书记 |
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学校德育处、工会、团委、校史办、高二年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1、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对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格教育、管理和学校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4、具体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做好学校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研究制定符合我校教育实际的发展规划,确保学校稳定可持续发展。 6、具体负责学校党建的具体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党性党风教育,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8、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强化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干部教师队伍。 10、负责做好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激励长效机制。 1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落实好计生工作,防止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1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的管理。 13、教育、监督分管处室和年级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教。 14、负责对学生校服、保险等方面的购买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确保符合上级文件规定。 15、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
杨 崇 仪 |
党委委员、 副校长 |
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做好学校教学、教研、体育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学校教务处、教研室、体育中心、信息中心、高三年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1、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和文化考试,严格执行国家课时计划,采取过硬措施制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拖堂补课等行为,把好教辅资料征订审批关、备案关和收费关,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 2、加强学生学籍管理,防止虚报、瞒报生源骗取人均经费行为的发生。 3、严肃中考、高考、会考和各类招生考试纪律,严防营私舞弊、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4、坚决遏制体育、艺术特长生,指示到校生的暗箱操作和买卖生源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5、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教育、监督分管科室和联系年级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教。 7、加强对教育教学仪器装备管理,科学合理配备教育教学电教仪器设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 8、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的岗位培训。 9、逐步解决“就近入学”、“大班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负责抓好新教师招聘、教师调动、职称评聘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操作,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 11、对直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
张 文 玉 |
党委委员、 副校长 |
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做好初中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学校初中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1、协助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做好初中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落实初中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规范化的建设。 4、对直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
王、鹏 |
党委委员、 副校长 |
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做好总务处、物业公司、艺术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学校总务处、物业公司、艺术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1、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朱树松安排部署学校财务计划、学校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科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2、加强学校账务管理和审计,从源头上遏制经济腐败问题的发生。 3、加强财政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支两条线”制度。 4、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做到按程序按要求公开招投标、阳光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5、加强对校安工程、特困生生活补助、教育资助及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及其它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防止贪污、挪用等腐败问题发生。 6、负责对学校物品的采购审批,确保合理、合法。 7、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物品购买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确保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管理的要求。 8、加强对国有资产和出租铺面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案件的发生。 9、加强对学校物业公司的管理,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10、对直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