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方案
编辑/作者: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党委团市委        发布时间:200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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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儋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儋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

                                   加强和改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方案


    为了确实加强和改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海南省教育工委和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中学校(含卫生学校、市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以下同)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针对青年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律,加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共青团“推优”力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以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保证高中学生党员发展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培养合格的党的事业接班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

二、目标要求

    加快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丰富学校党的建设和团队建设的工作内容,推进学校素质教育,营造关心、爱护、支持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各高中学校党组织要自觉加强对高中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积极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壮大党的队伍。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和改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从2004年开始,全市各高中学校每年要在高二、高三年级的每个班级至少确定一名入党培养对象,力争在2005年内,全市每所高中学校都有学生党员;2006年内,全市高中学生党员占高中毕业生人数的3%以上。

三、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发展高中学生党员的宣传发动工作

    全市各高中学校党组织要报告会、宣传专栏、参观展览、政治课经常性地向宣传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宣讲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学生树立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形象,扩大党组织和先进党员在学生中的影响,在学生中营造努力争取上进,做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强烈氛围,吸引广大学生向先进党员学习,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学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学生入党的宣传发动工作,并把这一工作纳入学校共青团组织的经常性计划。

2、办好中学生业余党校,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全市各高中学校要成立中学生业余党校。

    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团组织推荐,可以成为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

    学校党支部(总支)正副书记应担任中学生业余党校的正副校长。。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教学计划和教育内容,统筹协调教学活动,研究教育中重大问题,聘请业余党校教员,确定学员结业及颁发证书。

    中学生业余党校可设教务长一名,一般由党支部(总支)宣传委员担任。教务长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教学计划,选定教学内容,组织教育活动,负责招生、编班和学籍管理工作。

    要建立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学籍档案;加强学习纪律,严格考勤;确定教学内容和教育模式,记录考核成绩,培训结业前要写结业论文;做好学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定期开设培训班,每期招收若干学员,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培训期间可邀请有隶属关系的基层党委的领导同志为学员上课。

    中学生业余党校要结合中学生思想教育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高一年级进行系统深入的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重点是使学生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领导核心的历史必然性。高二年级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性质、宗旨、党员基本条件及老一辈革命家和英模事迹教育。高三年级侧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应注意组织学生开展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投身于“三下乡”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使学生了解党情、国情、民情,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

    要加强对中学生业余党校做好学员的思想工作。通过谈话,加强思想交流,帮助学员提高认识,端正动机,努力实践,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早日加入党组织。

    各有关基层党委要关心指导所属学校党支部(总支)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

3、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光荣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活动认真研究团组织的“推优”意见,定期听取“推优”工作汇报,积极帮助团组织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使“推优”工作真正成为发展高中学生党员的主要渠道。每年学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优秀团员应占高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上。

    对经过一年党校培训的合格学员,学校共青团要以班为单位进行民主“推优”活动,对经过“推优”的学员,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和“满意度测评”,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推优”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品学兼优,作风优良。“推优”必须坚持:不是优秀团员的不推荐,不是三好学生的不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不到一年的不推荐,没有通过民主评议的不推荐。

4、坚持标准,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加强和改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必须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既要开放思想,主动开展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为发展高中学生党员作出努力,又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决不能因为强调这项工作,而片面地追求数量,降格以求。对发展条件成熟的学生,应按规定程序,坚持标准,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要认真严把考察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要严肃认真地对每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以及在学习、工作中的表现作全面考察,特别是政治素质的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具备入党条件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坚决反对“突击入党”。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做好跟踪教育。

    要认真严把审批关和转正关。坚持“四不审批”即:政审材料和考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党内意见较大或问题没有弄清楚的不批;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和考察的不批;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不了解的不批。要严格实行党员发展预审制度,凡入党申请人经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的,一律要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党委进行谈话考察,从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5、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

    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

    要健全学生党员的组织,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专设学生党支部或党小组,选派政治成熟、责任心强、熟悉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党员任党支部干部或党小组长。

    要教育督促学生积极参加党的会议、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根据学校各时期各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学生党员承担和完成一些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引导学生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学生中模范带头作用。

    要加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管理,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升学、转学时,要为他们及时办理档案接转工作。

四、加强领导

    发展高中学生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各党委负有直接责任。要把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各党委组织部门及具体负责同志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每季度要对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市委组织部每半年要对各个党委落实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给予肯定;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各有关基层党委要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为切实加强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市委成立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明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符克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董海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符博良(团市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党委,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邓波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检查、督促、考核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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