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第一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2-12-10
  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 >> 部门工作 >> 教务处  
    为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在《儋州市第一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规定。
    一、关于教师备课及教案检查的补充规定
    1、教师必须充分备课,做好课前各项准备;
    2、教师必须带教案上课,不得借他人教案,不得用旧教案或没有教案上课。违反者一经发现,从绩效工资中扣除50元/次,并全校通报;
    3、加强集体备课。备课组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集体备课。备课组成员在各自的教案上要体现,注明集体备课的时间、课题、中心发言人等,不按要求参加教研组活动的教师扣10元/次;
    4、教案检查
    除每学期两次定期检查外,教导处还将每两周抽查各科备课本。各科组教师每两周在科组活动时间带上各自的备课本,按年级集中后由教导处派专人检查,盖上公章、标明检查时间。对于没有送检并盖章的、教案没有按教学进度备齐的,学校将在全校通报,并视情节轻重从该教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50-100元/次。行政人员听课后将对被听课教师的教案当堂进行检查。
    二、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非毕业年级:
    语文:初中作文每期不少于10篇,高中不少于8篇(不包括考试作文)。全批全改初中不少于8篇,高中不少于6篇,其余略改。另布置适量的日记、周记、小作文。语文每周阅读材料将纳入常规检查;
    数学:每堂课都应布置家庭作业,课堂与课外作业时间比例为1:1.2,均应全批全改;
    英语:每周至少收交两次作业,课堂与课外作业时间比例为1:1.2,每期不少于5篇小作文,均应全批全改;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至少收批一次作业,课堂与课外作业时间比例为1:0.8,均应全批全改;
    2、毕业年级:
    毕业年级的各学科应适当增加作业量,但每次所布置作业务必批改三分之一以上(如果作业量相对非毕业年级没有增加则必须全批全改),要求有批注,并且轮流批改,不能集中于一部分学生;
    3、教导处定期进行抽查,以教学常管理规定中的次数要求为标准,若发现作业批改次数不足规定数三分之二的,扣绩效50元;不足三分之一的扣除100元,学校还将在全校进行通报。
    4、作业批改未注明日期一律不予认定。
    三、教师一学期累计2次(含)以上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每次从绩效中扣200元,行政干部严重违反规定的将加倍处罚。
    四、检查方式
    1、常规检查将在两次定期检查的基础上,由教导处不定时轮流抽查各学科教师教案、各班级作业,并盖章记录;
    2、作业检查以经教师批改且学生登记的作业次数为主,个别次数较少的将核查相关作业,教师应当督促学生按实际情况做好作业登记。作业核查时教师可以主动提供经批改的各类型作业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