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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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准备好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贷款

    据《今日儋州》消息   7月22日,201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学生、大学新生可在7月22日至9月20日期间,到设在文化中路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或新贷业务。这是记者日前在该中心采访时获悉的。
    据了解,往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为:贷款学生先在学生在线系统中提交贷款申请,向资助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资助中心审核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最后,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登记电子回执。今年,贷款学生只需登录市教育局网站填写报名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签订贷款合同。
    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黎圣君介绍,今年我市学生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要比其他市县多增加一个审批事项,即要提交《2013年儋州市贫困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由于今年预申请贷款的学生较多,为了确保困难的学生能贷到款、上得了学,今年我市新增加了这份申请表,让学生交给原高中学校作审批意见,审批表里边的内容需要原班主任和校长作意见,学校盖章,确保贷款学生确确实实来自贫困家庭。”黎圣君说。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今年我市还将为符合条件的特困生提供特困学生交通费补助(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要求条件如下: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农村特困户或城镇低保户(提供特困证或低保证);孤儿及残疾人家庭(提供孤儿证或残疾人证);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提供相关疾病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所在地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据悉,今年我市共有5000多名学生将办理续贷业务,符合办理条件的学生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贷款学生,续贷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6日,新贷受理时间为8月19日至9月20日,希望办理贷款的学生抓紧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以免错过办理时间。(记者冼贺 实习生陈少波   苏香鸾  编辑范志平)
  需携带的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一式两份);
     4、签订合同的人员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
     1、在2011年、2012年至少贷款成功过一次的,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到场便可办理合同签订;
     2、在2009年、2010年贷款成功,但2011年、2012年没有续贷的,需要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办理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