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春季首届“明星班集体”的决定
编辑/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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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管理,促进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良好校风的形成,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开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明星班集体”、“明星班干”、“明星班级代言人”的评比活动。此次活动的时间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14日,对象为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各班。通过微信、QQ平台组建主要班干联系群,促进班干间的经验交流同时还与“儋州在线”合作,创建微信公众号,宣传我校“明星班集体”、“明星班干”、“明星班级代言人”评选及班级特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取得很好的成绩。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广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学校决定,授予高一(5)班等6个班级“明星班集体”称号,授予初二(1)班等7个班级“优秀班级”二等奖,授予初一(3)班等6个班级“优秀班级”三等奖,授予高一(5)班梁雪瑜等6名同学“明星班集体代言人”称号,授予高一(1)班董武等109名同学为“明星班干”称号。获奖班级的特色活动及个人的材料将在儋州一中团委公众号及儋州在线公众号上进行推送宣传。
    希望受表彰的班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